增值税专用*可以开负数*,但税务上不是这种说法,税务上叫开具红字*,红字*必须由国家税务部门批准才行。
开具增值税专用*红字*的具体流程:
1、 专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2、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增值税*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对应;
4、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